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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目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現狀,著眼未來5—10年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、應用和發展的要求,為促進和規范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,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和要求,4月28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發布《關于印發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(實行)的通知》,針對二級以上醫院的臨床業務、醫院管理等工作,覆蓋醫院信息化建設的主要業務和建設要求,從軟硬件建設、安全保障、新興技術應用等方面規范了醫院信息化建設的主要內容和要求。
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指標體系
《建設標準與規范》分為服務業務、管理業務、平臺服務、信息安全等 4 部分 58 類共 212項內容和要求,鼓勵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自身情況,依據本《建設標準與規范》開展信息化建設。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,要符合電子健康檔案、電子病歷基本數據集和共享文檔規范等衛生健康行業信息、標準和電子病歷系統功能規范、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范等要求,積極推進云計算、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應用,探索創新發展,更好的服務廣大老百姓。